2021年东莞公办小学报名时间(转需!东莞多个镇街发布春季公办学位招生公告)

808房产网    2023-06-15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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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东莞春季学年

户籍生大学预科录取组织工作开启

三水、塘厦、粉岭、青山、谢岗

等镇村正式发布录取报告书

小学生家长能进行咨询所处镇村基础教育信息中心

进行咨询户籍生大学预科录取事项

2021年东莞公办小学报名时间(转需!东莞多个镇街发布春季公办学位招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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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水

依照东莞市有关录取经济政策及《江门市2022年学前基础教育期幼儿园录取升学组织工作方案》,江门市部份民办幼儿园春季学年因小学生已被录取而没注册注册登记入读产生空余文凭,故积极开展2023年春季江门市学前基础教育期民办幼儿园转校大学预科生录取组织工作。

一、提出申请第一类

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新进村三水的外来工少女(现入读小学五年级、高中一年级及已在江门市民办幼儿园入读的外来工少女无此本次提出申请范围内)。

二、提出申请前提

(1)江门市户籍(户籍注册登记天数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全国中小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有正常学籍;

(2)小学各年级转校大学预科生必须要在满6周岁升学(统计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的基础上,符合相应的升学年龄;

(3)高中各年级转校,必须要与原入读年级相衔接。

三、提出申请天数

2022年12月27日10:00——2022年12月31日17:30

四、准备资料(所有资料需上传照片)

(1)小学生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白色底色);

(2)户籍簿,分别为含有户号和地址的一页及小学生本人的一页;

(3)原入读幼儿园出具并加盖幼儿园公章的入读证明或学籍信息表;

(4)业主为小学生父或母的房产证,无自有产权房产则提供父或母的东莞市近一年单位参保的社保参保证明及该购买社保单位地址证明。

五、提出申请流程

(一)网上提出申请

符合提出申请前提的外来工少女于规定天数内进行网上提出申请。

按要求如实填报完整的文凭提出申请信息,并上传提出申请资料照片至提出申请系统。

(二)资料审核

息或材料的,取消转校大学预科升学提出申请资格。

(三)录取结果

审核通过后,将在2023年1月14日。小学生凭户籍簿、学籍信息表等按幼儿园要求前往录取幼儿园报到,并办理升学手续。若不按时办理升学手续,将作自动放弃文凭处理。

六、录取办法

在规定天数内提出申请并提交资料,资料审核通过,由江门市录取办统筹安排到有文凭空余的民办幼儿园。若提出申请人数多于空余文凭数,按提出申请人进村三水的户籍簿注册登记天数先后顺序安排,额满即止,没获安排的提出申请人留待2023年春季录取提出申请、安排。

附件:2023年春季江门市民办幼儿园各年级录取计划表

江门市基础教育信息中心

2022年12月20日

附件:

塘厦

一、受理对象

1.已在本镇民办幼儿园入读的塘厦户籍适龄小学生。

2.在外市外镇入读的有正常学籍的塘厦户籍适龄小学生(满6周岁升学的基础上,符合相应的升学年龄)。

3.原在民办幼儿园通过购买文凭安排的非户籍适龄小学生(包括积分升学、企业人才子女等)。

4.同一监护人亲生子女,但安排到不同幼儿园(小学期)入读的塘厦户籍(或购买文凭)适龄小学生。

5.符合市镇优待经济政策的适龄小学生。

其中五年级的塘厦户籍小学生进村天数截至2022年8月31日,其他年级的塘厦户籍小学生进村天数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

依照有关毕业班学籍转移限制规定,现进行如下说明:

1.外镇外市毕业班小学生不转入。

2.原购买文凭小学生(毕业班不转校,继续购买到该学段毕业)。

3.已在本镇民办幼儿园入读的新增进村塘厦户籍(2022年9月1日之后进村)五年级小学生不转校,继续在原幼儿园自费读完第二学年,直接在2023年4月报读民办高中。

二、受理天数及办法

(一)2022年12月12日-2022年12月18日

扫描本通知文末注册登记二维码,进行网上预注册登记及填报志愿。(2022年8月31日之前进村塘厦户籍的五年级小学生不需要网上预报名者,直接递交纸质材料。)

(二)2022年12月19日-2022年12月25日

已在本镇民办幼儿园入读的户籍生、购买文凭的非户籍小学生,将转校提出申请表及有关纸质材料(1份)递交到现在所入读的民办幼儿园,由民办幼儿园汇总上报到基础教育信息中心,经审核后统筹安排。

(三)2022年12月19日-2022年12月31日

三、受理材料

1.户籍簿、出生证、原幼儿园打印的《学籍信息表》、《2023年春季学年民办幼儿园升学提出申请表》。

2.居住证明:

(2)租住房屋的,可提供租赁合同(

(3)自建住房的(无不动产权证),提供买卖合同或购地收据等证明或“粤居码”截图。

3.同一监护人亲生子女在不同幼儿园入读的须提供两名子女所入读幼儿园的《学籍信息表》;符合优待证经济政策的须有关证明。

以上资料须查验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四、安排原则

(一)小学:统筹安排到有文凭剩余的民办幼儿园。

1.家庭户、监护人在学区内有不动产(住宅)的小学生,优先安排在学区内幼儿园解决。如学区内民办幼儿园文凭不足,则调剂到其它有剩余文凭的民办幼儿园。

2.集体户及其他符合升学经济政策的小学生,由基础教育信息中心依照居住(租房)地址与各学区民办幼儿园剩余学位等情况统筹安排。

3.原在民办幼儿园通过购买文凭安排的非户籍小学生(含积分升学、企业人才等),统一安排到第二小学、第三小学解决。

4.原在民办幼儿园已购买文凭的小学生,如没有提出申请转校,2023年春季学年继续在原民办幼儿园购买文凭解决。

(二)高中:

1.初一年级:家庭户、监护人在学区内有不动产(住宅)的小学生,安排在学区内幼儿园解决;集体户及其他符合录取经济政策小学生,采用抽签的方式按户籍生文凭比例派位到两所高中。

2.初二年级:全部安排在塘厦第二初级中学解决。

3.初一年级:初一年级新进村塘厦但未购买文凭的小学生,向幼儿园提供有关资料在原幼儿园通过购买文凭解决(服务收费项目除外)。

五、录取计划

粉岭

一、提出申请前提

若您的孩子已是“粉岭镇户籍”外来工,且需要在2023年春季(春节后开学的学年)入读粉岭镇学前基础教育民办幼儿园,请按以下要求提出申请。

二、 提出申请天数

2022年12月19——30日的组织工作日(逾期需等2023年上半年再提出申请,具体天数待定)。

三、提出申请地点

粉岭镇政务服务中心综合一区2号窗口(港口大道粉岭段660号)

四、提交材料

1.父母和孩子的户籍本;若孩子的户籍与父母的户籍分开,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出生证”);

2.清晰的居住地证明材料【自有房产的家庭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租房居住的家庭提供已租住3个月以上的租房合同、“已核查”的莞e申报截图(需要有清晰的租住地址、租住天数、小学生小学生家长姓名和身份证号等主要信息)】;

3.东莞市外入读的小学生,提交学籍信息卡。

五、注意事项

1.请(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每位小学生提交一份资料。

2.毕业班(小学五年级和初三)第二学年不能提出申请大学预科入读;

3.民办小学的文凭提出申请安排由镇基础教育信息中心依照民办小学文凭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4.请提

5.有关疫情防控措施请参照粉岭镇政务服务中心防控措施执行。

青山

一、提出申请第一类

学前基础教育期非起始年级的青山户籍小学生。

注意:已提交过提出申请,仍未安排民办校位的小学生,基础教育信息中心已有存档,不需要重新提出申请。

二、提出申请程序

1 网上注册登记天数:2022年12月13日—2022年12月23日(逾期不受理)

小学生家长只需提交成功一次即可

不必重复注册登记

二、线下提交资料

天数:2022年12月24日-25日

地点:所属学区幼儿园保安室(学区划分见文末附表)

提交资料(均交复印件):

1. 小学生及小学生家长的户籍本;

2. 小学生出生证;

3.(以下资料三选一)小学生家长名下的房产证,小学生家长名下的营业执照,小学生家长组织工作单位证明及社保清单;

三、录取结果:网上注册登记结束后,基础教育信息中心审核提出申请资料并依照文凭情况进行录取,1月13日前将录取结果通知家长。

其他说明

提出申请人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查出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升学资格,由提出申请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报告书由青山镇基础教育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谢岗

为做好2023年谢岗镇春季学前基础教育期中小学户籍生大学预科报名者组织工作,结合谢岗镇实际情况,本着相对就近升学和统筹调配相结合的原则,以小学生户籍地址所属村(社区)为依据划分小学学区。适龄户籍高中生统一在谢岗镇古梅第一中学报名者。

一、录取第一类:

谢岗镇户籍的各年级适龄中小小学生(不含五年级和初三级);

二、录取天数、地点:

天数:2023年1月9日—2023年1月13日下午5点

地点:各民办中小幼儿园;

三、报名者材料:

1.户籍本(卡)原件、复印件;

2.出生证原件、复印件(仅限小学);

3.学籍卡或学籍号。

目前在东莞市内入读小学生可提供学籍号,在东莞市外入读小学生需提供学籍卡。

请各位小学生家长在春季大学预科生录取天数范围内携带报名者材料到所属学区注册登记,错过本次报名者天数的,可在春季录取时继续报名者。

如果本文没有您所处的镇村(园区)

能留意有关所处镇村(园区)

基础教育管理部门的有关通知

也能留意

心仪幼儿园的公众号或网站

查询有关内容

来源:东莞正式发布综合,东莞时报、各镇村基础教育信息中心

编辑:陈灿荣

校对:钟欣玲

责编:林文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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