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大朗镇小学招生办(南城、大朗、企石、长安等镇街秋季公办招生通知发布啦!家长请注意)

808房产网    2023-06-10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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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大朗、企石、长安2019秋季公办报名公告!

南城街道2019年秋季公办学校招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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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大朗镇小学招生办(南城、大朗、企石、长安等镇街秋季公办招生通知发布啦!家长请注意)

公办中小学秋季招生通知

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要求,现制定南城街道2019年公办中小学招生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一、一年级、初一新生登记事项

(一)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二)登记时间:2019年4月15日—26日(工作日时间内接受登记)。

(三)具体要求如下:

说明:户口本须复印有户号和地址的首页及父、母、孩子本人的内页。

二、南城户籍插班生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19年6月18日—21日(逾期不予办理)。

(二)登记地点:南城办事大厅综合窗口(25号、26号)。

(三)登记所需资料: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户口本有户号和地址的首页及父、母、孩子本人的内页),孩子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在读学校的国平台《学籍基本信息卡》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四)分配方法:根据目前我街道学位实际,插班学生我办将按照《南城街道公办小学学区划分暂行规定》结合入户南城户籍时间的先后顺序及抽签等方法来统筹安排入读。如果公办学校插班生学位不能满足时,由街道通过向民办学校全额购买学位的方式予以解决入学,确保适龄学生接受免费义务教育。

(五)已在南城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不接受转校登记、申请。

三、招生流程

窗口登记、初审——公示——职能部门对登记入学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到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四、报名办法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到校报名办法

1.录取结果通知:

2.报名时间:2019年6月15日(周六)8:30-11:30,14:00-16:30。

3.报名地点:录取结果公布的公办小学。

4.报名材料: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户口本有户号和地址的首页及父、母、孩子本人的内页),孩子出生证原件与复印件。

(二)初中一年级新生到校报名办法

1.电脑派位:在小学毕业考试前后(具体派位时间见

2.发放通知:电脑派位后的第3天下午,家长向登记部门或窗口(学校、楼盘或教育办)领取学校录取通知书。

3.报名时间、地点、材料要求:见学校录取通知书。

(三)插班生到校报名办法

1.录取结果通知: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6日(周六) 8:30-11:30,14:00-16:30。

3.报名地点:录取结果公布的学校。

4.报名材料: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户口本有户号和地址的首页及父、母、孩子本人的内页),孩子出生证原件与复印件,现在读学校的国平台《学籍基本信息卡》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五、招生说明

1.申请人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查出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相关文件政策规定要求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由申请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2.楼盘指标协议群体入读名单要在所在楼盘公示5天以上,接受业主监督。

3.户口本与监护人信息由公安户政部门通过全国户政网审核,楼盘指标协议群体的房产信息由不动产交易所审核,优惠政策群体的证件信息由教育部门会同发证机关审核,非南城户籍生的出生证件信息由卫计局通过全国、全省计生平台审核,学籍信息由教育部门通过全国学籍平台审核。

4.义务教育阶段已建立全国统一学籍档案管理平台,申请入读小学非起始年级的儿童,必须在6周岁入学的基础上符合相对应的入读年龄,否则平台录入不了学籍,由申请人承担后果。

6.符合登记条件的学生,请到以上分类部门及窗口登记,不要重复登记。

7.对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登记手续的或登记时间之后入户的南城户籍新生(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补登记手续于2019年8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办理),在南城办事大厅综合窗口(25号、26号)办理。对于补登记符合入读一年级、初一的南城户籍生,根据街道学位实际,我办将按照入户南城户籍时间的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入读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如果公办学校学位不能满足时,由街道通过向民办学校全额购买学位的方式予以解决入学,确保适龄学生接受免费义务教育。

8.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向户籍地教育部门提出延缓入学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10.被南城公办中学录取后的户籍生要及时报到,如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如之后又申请回南城就读的由教育办统筹安排到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就读。

11.相关招生信息

①南城街道办事处网:

12.本招生通知由南城街道教育办负责解释。

附件:

《南城集体户户籍生2019年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学位分配办法》

END

南城街道教育办

2019年4月8日

2

公办幼儿园秋季招生通知

根据《南城街道公办中小学、幼儿园2019年秋季新生招生办法》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现将南城街道中心幼儿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南城中心幼儿园招收具有南城户籍及优惠群体入读对象的适龄儿童,且必须年满3周岁(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出生),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时,南城户籍生采用“电脑抽签”进行录取。

二、招生流程

统一时段窗口登记—初审—职能部门对登记入学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时进行电脑抽签并公示录取名单)—到园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三、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9年4月15日至19日(逾期不予办理)

2.登记地点:南城中心幼儿园(南城胜和社区大朗街6号)

3.登记材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有户号和地址的首页,父、母与儿童本人的内页);

(2)小孩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3)填写《2019年秋季申请入读南城中心幼儿园登记表》(可网上下载此表)(此表需要贴1张小1寸彩照)。

四、录取与报名办法

1.电脑抽签:2019年5月10日在阳光五小进行电脑抽签。

2.公布录取名单:2019年5月13日至17日在南城中心幼儿园内公布录取名单。

3.报名时间:2019年6月15日(周六)上午8:30-11:30,14:30-17:00

4.报名地点:南城中心幼儿园(南城胜和社区大朗街6号)

5.报名资料:登记回执、户口本原件。

五、招生说明

1.2019年4月23日至5月10日教育办与公安户政部门对上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核。

2.社区居委会负责对本社区户籍人口的通知。

3.南城中心幼儿园负责登记、报名注册。

4.申请人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查出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由申请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5.收费标准: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6.相关招生信息与表格可登陆南城街道办事

①南城街道办事处网:

7.本招生通知由南城街道教育办负责解释。

六、温馨提示

1.为便于安全管理,登记时不要带幼儿到园。

2.登记前可先复印好资料与填好表格。

3.由于幼儿园内没有停车场,车辆禁止入园。

4.幼儿园不提供校车接送上学放学,下午放学时间为16:00(周五15:30)。

020

END

南城街道教育办

2019年4月8日

附件

附:南城街道公办小学学区划分

暂行规定

大朗镇2019年秋季公办学校招生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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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提示:公办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是学生的户籍情况,本方案按学生的户籍情况分类说明公办中小学(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安排。同时,还要关注起始年级、非起始年级、入户时间、购房信息、家长户籍、优惠政策群体等条件。

一、本镇户籍起始年级招生

(一)小学一年级本镇户籍生(含优惠政策群体)

1.我镇公办小学户籍生招收按照“依据户籍”、“相对就近”、“统筹调配”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将年满六周岁(即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且未入学、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安排到镇内各小学就读。具体学区划分详见《大朗镇户籍适龄儿童学区划分表》(附件1)。

2.大朗社区和长富社区的适龄户籍生是以家长房产(家庭)地址为依据,以相对就近入学为原则,统筹安排到居住地相对应的公办小学报读,此类生源并非全部划归中心小学和实验小学。

3.报读中心、实验小学的户籍生,必须提供父母在该小学招生区域内的房产证明(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核对后退回原件)。报读其它11所小学的证明材料,可以是住房产权证或租赁合同。租房居住的要提供已租住3个月以上的租房合同 (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核对后退回原件)。

原籍是大朗的户籍生报读本社区(村)对应公办小学的,不需提供房产证明材料。若跨学区报读其它学校的,需提供房产证明材料。

4.优惠政策群体中的“父母双方均是原籍且当前是大朗镇户籍,小孩是非本镇户籍或无入户”、特殊群体需提供后表中“起始年级招生要求”中所列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报名时间

2019年我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将于5月27-31日接受户籍生、优惠群体生报名。

6.当学校接收的报名人数超过学校的招生计划数时,镇教育局将按申请人入户时间先后顺序、家庭住址以及全镇公(民)办小学学位剩余情况进行统筹调配,其中被安排到民办小学的学生享受镇政府购买学位待遇。

7.必须提交的资料:

①学位申请表;

②户口本;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优惠政策群体的需提供亲子关系证明材料等;(原件现场核对后退还,收复印件)

③报名时所有新生均需上交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到镇社区卫生中心开具),由学校保存。

(二)初中一年级本镇户籍生(含优惠政策群体)

(注:“优惠政策群体”适用对象详见后文“非本镇户籍起始年级招生要求”下面的表格。)

1.2019年4月10日前入户的户籍小学毕业生

⑴在我镇公民办小学就读的,并且在2019年4月10日前入户的户籍小学毕业生,由学校统一报送名单到镇教育局。其中原来学校登记为非大朗户籍的,入小学后户籍有更改且在2019年4月10日前新迁入户的户籍毕业生,要及时告知学校更新户籍信息,此类学生家长不必到镇教育局另行申请。

家长于5月31日前填写好《大朗镇公办中小学学位申请表》,交至就读小学。

2019年4月10日前入户的户籍学生在小学毕业考核后,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分配给两所公办中学(大朗一中、大朗中学)。

2019年4月10日前入户,但不在大朗就读小学的户籍生需回大朗报读公办初中起始年级的,家长于6月1日至20日,到镇教育局领取《在外就读户籍生(含优惠政策群体)申请回原籍升初中信息表》,并由个人及当前就读小学填写好相关信息后加盖公章,家长于6月20日前把信息表与户口本原件(现场核实后退回)交回镇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我局将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分配给两所公办中学。

2.2019年4月11日起入户的户籍小学毕业生

2019年4月11日起入户我镇的户籍六年级毕业生,需报读公办初中一年级的,家长需携带小孩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及1张小1寸免冠近照到镇教育局提出学位申请。我局收到申请后,原则上在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内统筹安排到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启明星初级中学)就读。

3.被我镇公办中学录取后的户籍生,要及时报到,如不按时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如以后又申请回大朗插班就读的,由镇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启明星初级中学)就读。

二、本镇户籍非起始年级招生

(一)小学非起始年级户籍生(含优惠政策群体)

原在外就读的和新迁入户的户籍学生需插班入读公办小学的,我局将按申请人入户时间先后顺序、申请志愿、家庭住址以及全镇公(民)办小学学位剩余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其中被安排到民办小学的学生享受镇政府购买学位待遇。

(二)初中非起始年级户籍生(含优惠政策群体)

原在外就读和新迁入户的户籍学生需插班入读公办初中的,我局将根据两所公办中学学位剩余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到公办中学或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启明星初级中学)。

(三)申请就读的程序

1.法定监护人在指定申请时间内向我局提出申请(申请秋季入学的,需在入学当年6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提出申请;申请春季入学的,需在入学前一学期的期末即12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提出申请)。

2.需插班入读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的户籍生,需携带户口本原件,父或母在我镇范围内房产证明材料或房屋租赁合同及1张小1寸免冠近照到镇教育局提出学位申请,我局收到申请并审核相关资料后,在新学期开始前进行统筹安排,然后由录取学校负责通知家长报到等事宜。

3.户籍插班生只在每年规定的时间接受申请报名,其它时间不接受申请报名。

三、非本镇户籍适龄学童招收

(一)对象范围

非本镇户籍适龄学童 = 积分制群体 + 优惠政策+ 特殊群体

(二)非本镇户籍起始年级招生要求

类别

项目

提交材料

入学安排要求

积分制

群体

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按《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执行。

由镇教育局根据申请人志愿,按相关政策安排入读公办学校,如有扎堆申请的情况,由镇教育局结合实际,统筹安排。

优惠

政策

群体

1.《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的适用对象。

由企业按文件要求,向镇工业信息科技局、商务局和创新办提交材料,由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应部门负责审核。

2.东莞市特聘、引进人才等新莞人子女。

按市文件要求办理

3.台湾户籍适龄儿童和华人华侨子女。

按市文件要求办理

4.父母双方均是原籍且当前是大朗镇户籍,小孩是非本镇户籍或无入户。

1.个人书面申请;

2.亲子关系证明材料:父母以及小孩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小孩的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未入户的,还须提交当地村或社区出具的关系证明);

(到所属区域公办学校报名,并由学校汇总交镇教育局审批)

5.镇街突出贡献的新莞人:主要是指《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外,符合当地镇街突出贡献类别(如纳税大户、大型投资者、大型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及高级职称技术人员等)的适龄子女。

具体的标准及要求由镇教育局、工业信息科技局和商务局等研究,经镇政府批准安排。

特殊

群体

1

户籍不在大朗的,中央、省属驻莞单位的在编在职干部职工的适龄子女。

在当地机关事业单位服务的非大朗户籍的在编在职干部职工的适龄子女。

1.个人书面申请;

2.亲子关系证明材料:父母以及小孩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小孩的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未入户的,还须提交当地村或社区出具的关系证明);

(到镇教育局申请)

根据学位情况,酌情安排。如学位紧张,建议通过积分制形式申请。

2

其他协议群体。

提供协议要求的材料。

按协议确定的学校安排入学。

(三)非本镇户籍非起始年级招生要求

根据东莞市异地务工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方案的申办流程和日程安排,我局将在当年4月左右(具体以市公布的日程安排为准)公布我镇各公办中小学各年级的插班学位数,家长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积分入学方案相关要求进行申请。

(四)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

按当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执行。

81124068(招生办公室)、

83198632(综合办公室)

大朗教育

附件1:大朗镇户籍适龄儿童学区划分表

学校

招 生 范 围

中心小学

① 求富路、佛新和宝陂等社区(村)户籍生及相应优惠政策群体;

② 家庭居住(产权是父母的)在明上居、万科金域蓝湾、碧水天源小区的其它社区(村)户籍生。

中心小学 教育集团 新民小学

① 松柏朗村、佛子凹村、黎贝岭村户籍生及相应优惠政策群体;

② 家庭居住或工作(产权是父母的,或租赁的)在长盛二期楼盘(万科中央公园、碧桂园万象松湖、天麟天瑞)或居住在松柏朗村、佛子凹村、黎贝岭村辖区范围内(含楼盘松湖时代、万科天空之城等),小孩是其它社区(村)户籍生。

实验小学

① 圣堂、洋坑塘、洋乌、屏山等社区(村)户籍生及相应优惠政策群体;

② 家庭居住(产权是父母的)在添一居小区及圣堂、洋坑塘、洋乌、屏山等社区(村)范围内(含楼盘,如中心花园、叙福花园等)的其它社区(村)的户籍生。

长塘小学

① 长塘社区户籍生及相应优惠政策群体;

② 家庭居住或工作(产权是父母的,或租赁的)在长塘社区范围内(含楼盘,如美好家园、财富公馆、金莎雅苑、中央盛景、万荟时代、汇盛大厦等)的其它社区(村)户籍生。

巷头小学

① 巷头社区户籍生及相应优惠政策群体;

② 家庭居住或工作(产权是父母的,或租赁的)在巷头社区范围内(含楼盘,如中熙松湖国际、福都花园、松湖悦府等),小孩是本镇其它社区(村)户籍生。

崇文小学

① 巷尾、高英等社区(村)户籍生及相应优惠政策及特殊群体;

② 家庭居住或工作(产权是父母的,或租赁的)在巷尾、高英等社区(村)范围内(含楼盘,如松湖朗苑、长富广场等),小孩是其它社区(村)户籍生。

宏育小学

① 大井头社区户籍生及相应优惠政策群体;

② 家庭居住或工作(产权是父母的,或租赁的)在大井头社区范围内(含楼盘,如大朗碧桂园、公园1号、东方银座、天麟荔香明珠、富盈、远大城市广场等),小孩是其它社区(村)户籍生。

培兰小学

① 蔡边村户籍生及相应优惠政策群体;

② 家庭居住或工作(产权是父母的,或租赁的)在蔡边村范围内(含楼盘如碧桂园天汇、东逸湾、凯悦美景等),小孩是其它社区(村)户籍生。

水口小学

① 水口村户籍生及相应优惠政策群体;

② 家庭居住或工作(产权是父母的,或租赁的)在水口村范围内(含楼盘,如敏捷春天花园等),小孩是其它社区(村)户籍生。

第一小学

① 石厦、新马莲、沙步、杨涌等村户籍生及相应优惠政策群体;

② 家庭居住或工作(产权是父母的,或租赁的)在石厦、新马莲、沙步、杨涌等村辖区范围内(含楼盘,如海杨城等),小孩是其它社区(村)户籍生。

三星小学

① 松木山、犀牛陂、水平等村户籍生及相应优惠政策群体;

② 家庭居住或工作(产权是父母的,或租赁的)在松木山、犀牛陂、水平等村辖区范围内(含楼盘,如滨湖花园等),小孩是其它社区(村)户籍生。

鸣凤小学

① 竹山社区户籍生及相应优惠政策群体;

② 家庭居住或工作(产权是父母的,或租赁的)在竹山社区范围内(含楼盘),小孩是其它社区(村)户籍生。

黄草朗小学

① 黄草朗社区户籍生及相应优惠政策群体;

② 家庭居住或工作(产权是父母的,或租赁的)在黄草朗社区范围内(含楼盘,如香蜜松湖等),小孩是其它社区(村)户籍生。

备注:学区划分表中无列举的楼盘以所在地段归属哪个社区(村)为依据,居住其内的户籍生划分到相对应的公办小学报读。

附件2:大朗镇公办中小学起始年级学位申请表

下载链接:

提取码:370n

企石镇2019年秋季公办学校招生通知

(下面内容,请上下滑动灰色区域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符合相关政策的学龄儿童,安排入读企石镇公办小学,初一新生安排入读企石中学。本通知仅适用于起始年级。

一、招生对象

报读小学一年级:2013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含8月31日)且有正常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报读初中一年级:须为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且有正常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二、登记地点以及所需提交资料

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各招生对象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到相应部门填写申请表)

招生对象

登记部门

提交材料的时间和要求

企石镇户籍生

(小学一年级)

所属学区的学校

时间:

2019年4月7-13日

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住址页、父母页、小孩页,复印在同一A4纸页(双面复印);

2.近期一寸彩照1张;

3.幼儿园就读证明;

4.预防接种证明。

企石镇户籍生

(初中一年级)

企石中学

时间:

2019年4月7-13日

1.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2.学籍信息卡原件、复印件;

3.预防接种证明。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企石户籍,小孩未入户或入户香港、澳门

企石镇

教育办

时间:

2019年4月15-24日

1.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住址页、父母页、小孩页,复印在同一A4纸页(双面复印);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父母);

3.家长户口所在村(社区)证明原件;

4.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家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企石户籍,小孩外市户籍(学位由教育办统筹安排)

企石镇

教育办

时间:

2019年4月15-24日

1.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住址页、父母页、小孩页,复印在同一A4纸页(双面复印);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父母+小孩);

3.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家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家长户口所在村(社区)证明原件。

本镇外村借读

(只能够以自有居住地为由申请跨学区就近入学)

企石镇

教育办

时间:

2019年4月15-24日

1.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住址页、父母页、小孩页,复印在同一A4纸页(双面复印);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父母+小孩);

3.居住证明(清晰的产权证明,产权需是监护人)原件及复印件;

4.预防接种证明;

5.申请中心小学就读的,以去年划定区域为准。

本市外镇借读

(学位由教育办统筹安排)

企石镇

教育办

时间:2019年4月23-27日

1.以下三选一

A.房产证(或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B.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C.在企石镇缴纳社保一年或以上的缴纳明细表

2.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口本住址页、父母页、小孩页,复印在同一A4纸页(双面复印);

4.家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儿童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群体

申请办法按市文件精神执行

申请时间与资料按市文件精神执行(拟4月份开始)

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群体

企石镇

教育办

申请时间与资料按市文件精神执行

其父母一方在企石工作并持有引进人才类《广东省居住证》或《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

企石镇

教育办

时间:按市文件精神执行

1.引进人才类《广东省居住证》或《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原件、复印件;

2.持证人的单位证明(列明单位名称、地址、持证人的任职时间及职务等);

3.现工作单位社保证明(到社保局打印);

4.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小孩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其父母一方在企石工作并属人才引进,户口挂靠在东莞市人才服务中心

企石镇

教育办

时间:按市文件精神执行

1.持证人的单位证明(列明单位名称、地址、持证人的任职时间及职务等);

2.现工作单位连续性的月份社保证明(到社保局打印);

3.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小孩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其父母一方在企石工作并为台湾人士或华人华侨

企石镇

教育办

时间:按市文件精神执行

1.持证人在企石工作的单位证明(列明单位名称、地址、持证人的任职时间及职务等);

2.台湾事务局或市外事局的证明;

3.东莞市教育局加意见证明材料;

4.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盖上公章);

5.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小孩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东莞市和企石镇《实施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人才》的适龄子女

申请办法按市文件精神执行

申请时间与资料按市文件精神执行

三、户籍生学区划分

中心小学:

宝石社区、铁炉坑村、霞朗村、新南村、南坑村、企石村、杨屋村、莫屋村、金椅豪园、东江豪门

东山小学:

东山村、下截村、碧桂园、嘉宏广场

星光小学:

江边村、上洞村、旧围村、清湖村、东平村、上截村

江南小学:

铁岗村、深巷村、博夏村、湖美村

四、招生说明

1.申请人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查出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相关文件政策规定要求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由申请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2.义务教育阶段已建立全国统一学籍档案管理平台,申请小学必须在年满6周岁入读一年级的基础上符合相对应的年级年龄,否则平台入不了学籍,由申请人承担责任后果。

案的,由申请人承担责任后果。

5.符合登记条件的学生,请到相关部门申请。

6.对未按规定时间办理登记手续的企石镇户籍生,或登记报名时间结束后新迁入我镇户籍的适龄子女,到企石镇教育办登记,由教育办公室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入读。

长安镇2019年秋季公办学校/幼儿园招生通知

(下面内容,请上下滑动灰色区域查看)

一、指导思想

围绕镇委、镇政府“湾区智造之都、魅力品质长安”新发展目标,以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以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促进教育公平为原则,加强招生管理,规范招生办法,优化招生服务,合理调配教育资源,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切实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招生计划(详见表1)

公办幼儿园(中心幼儿园、第一幼儿园、第二幼儿园、霄边幼儿园)小班,计划共开设20个班,每班30人,招生600人;非起始年级计划招生66人,其中第一幼儿园中班13人、大班28人,第二幼儿园中班14人、大班11人。

公办小学一年级计划开设62个班,每班45人,计划招生2790人;非起始年级仅厦岗小学招生,计划招生138人,其中二年级17人,三年级26人,四年级11人,五年级34人,六年级50人。

公办初中一年级计划开设24个班,每班55人,计划招生1320人,视宿舍床位情况安排部分学生走读;非起始年级不安排招生。

表1:长安镇2019年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起始年级开班一览表

三、招生对象

(一)学前教育阶段(详见表2)

小班新生,须是年满3周岁(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且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招生区域划分的本镇户籍适龄儿童。

插班生,须是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招生区域划分的本镇户籍适龄儿童。

表2:2019年长安镇社区户籍适龄儿童可报读公办幼儿园一览表

(二)义务教育阶段(详见表3)

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对象共分五大类:

一是本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是优惠政策群体;

三是企业人才;

四是积分入学;

五是特殊群体。

表3:长安镇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类别划分一览表

小学一年级,须是年满6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无小学学籍,且符合以本方案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类别划分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非起始年级,须是适龄户籍儿童。

初中一年级,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且符合以本方案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类别划分条件之一的适龄少年。

四、招生区域划分

长安镇公办小学、幼儿园按照以户籍为依据、周边调配、统筹安排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招生(具体招生区域划分详见表2、4、5)。

注:本文所提有效产权证明必须为住宅用途,商用公寓、商铺、车位、写字楼以及其他非住宅用途房产不作为录取依据。

表4:2019年长安镇各社区户籍生可报读公办小学一览表

表5:2019年长安镇符合条件的小区(楼盘)学生可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一览表

五、招生办法

(一)网上报名

幼儿园新生及插班生,以及上述义务教育阶段户籍生、优惠政策群体、特殊群体招生对象的报名时间:

2019年4月12日上午9:00—4月20日下午6:00

上述义务教育阶段企业人才和积分入学招生对象将按照市有关文件时间安排报名。

(二)报名资料清单(网上提交)

户籍生报名资料:学生1寸彩色免冠近照(电子版)、户口簿、出生证明、预防接种证明(幼儿园及小学一年级申请需要),学生父母的户口簿(含户主页)、婚姻证明、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即学生父母名下的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已备案的正式购房合同、入户前居住证等);申请小学插班及初中一年级的学生,需提供学籍信息卡。

优惠政策群体、特殊群体报名资料: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各类别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录取结果查询

预计相关审批工作于6月中旬前完成,届时申请方可登录招生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四)注册安排

由各学校另行通知。

六、学位安排办法

(一)学前教育阶段

可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社区适龄户籍儿童,以申请方户籍所在社区为准安排入读。

(二)义务教育阶段

由于长安户籍学生急剧增长,公办学位已不能完全解决户籍生入学问题。为照顾群众就近入学,凡报读镇内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户籍生,享受我镇户籍生民办学位补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安排办法如下:

1.申请起始年级的,根据户籍所在社区归属,结合居住地(以有效产权证明为准,且产权属申请方所有)分配对应的学校;如不能提供有效产权证明的,则根据申请方入户时间先后顺序,参考居住证明,结合志愿填报情况安排。

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的,若第一志愿申请学校无剩余学位,则按第二志愿录取;若第一、第二志愿申请学校均无剩余学位,则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录取;因学位不足,未能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则请家长自行报读镇内民办学校,享受户籍生民办学位补贴。

报读初中一年级的,以申请方入户时间先后顺序为依据录取并视长安实验中学宿舍床位情况统筹安排部分学生走读;因学位不足,未被录取的,则请家长自行报读镇内民办学校,享受户籍生民办学位补贴。

2.申请非起始年级的,小学二至六年级仅有厦岗小学有少量学位,家长可自行申请,如申请学生数多于学位数,则按申请方入户先后顺序安排,额满即止,或报读镇内民办学校,享受户籍生民办学位补贴。由于长安实验中学初二、初三已满编,2019年不招收初中插班生,家长可选择报读镇内民办学校,享受户籍生民办学位补贴。

(三)优惠政策群体、企业人才、积分入学及特殊群体的学位安排办法,按市、镇有关文件执行。

七、户籍生民办学位补贴办法

(一)补贴标准

小学10000元/年,初中13000元/年。该补贴为定额补贴,包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

(二)补贴办法

采用“先交后补”的方式,即先由家长向入读学校缴交每学期的学杂费,再由入读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将学生的基本信息报镇教育局,经审核后,由镇财政将每学期的学位补贴按以上定额标准发放给学生家长。

(三)有关说明

2018-2019学年已领取户籍生民办学位补贴的户籍生,2019年秋季继续在镇内民办学校就读的,按照2019年定额补贴标准申领补贴。

本方案仅适用于2019年秋季招生工作,2020年秋季招生办法另行制订。

◆ ◆ ◆ ◆ ◆

《关于长安镇新入户学生入学事宜的公告》

各位新入户长安的朋友们:

欢迎您及您家人入户长安!

近年来,随着入户政策的不断调整,新入户我镇的适龄儿童数量急剧增长。2018年秋季起,我镇已通过扩班与发放户籍生民办学位补贴两种方式相结合,解决新入户学生入学需求。目前长安镇各公办中小学已基本满编,现有的公办学位不能满足全部户籍生入学需求,2019年我镇将继续发放户籍生民办学位补贴,鼓励家长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积极报读镇内民办学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办中小学非起始年级插班安排

2019年春季及以后,长安镇公办中小学非起始年级插班的安排方式以发放户籍生民办学位补贴为主(补贴包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下同)。2019年秋季,长安公办小学二至六年级已基本满编,仅厦岗小学有少量学位,家长可选择厦岗小学或积极报读镇内民办学校并享受户籍生民办学位补贴。公办初中各年级均已满编,不再接收插班申请,请家长报读镇内民办学校,享受户籍生民办学位补贴。

二、公办中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安排

2019年,长安镇公办中小学一年级的报名时间是4月中旬,基本流程为:家长网上报名→教育局、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联合审核→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查询录取结果→学校通知注册→家长确认→完成注册。招生录取根据申请方居住地,入户我镇的先后顺序,结合志愿填报情况安排;因学位不足,未能安排入读公办学校的,请家长报读镇内民办学校,享受户籍生民办学位补贴。

三、户籍生民办学位补贴安排

(一)补贴标准

2019年秋季起,凡在镇内民办学校就读的户籍生,经教育局审核,按以下标准补贴:

小学10000元/年,初中13000元/年。以上标准为定额补贴(即补贴为固定金额,实际学费高出或低于此标准,补贴金额不作调整);以上补贴包含免费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和免费义务教育教科书补助。

(二)补贴方式

采用“先交后补”的方式,即先由家长向入读学校缴交每学期的学杂费,再由入读学校在每学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将学生基本信息报镇教育局,经审核后,由镇财政将每学期的学位补贴按以上定额标准发放给学生家长。

(三)有关说明

2018-2019学年已领取户籍生民办学位补贴的户籍生,2019年秋季继续在镇内民办学校就读的,按照2019年定额补贴标准申领补贴。

四、注意事项

招生办设在长安镇青少年创新中心(长安镇东门中路30号)。敬请广大家长关注。

来源 | 各镇街教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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