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于华山大街的一幢小产权房已拆毁完 商报商报讯 纳氏林 摄
柳州商报讯(商报讯 赵静辉 纳氏林)违规工程建设小产权房,还不顾数次警告转卖。日前,汕尾市综合治理“两违”办协同组织机构核心成员基层单位组织机构值班人员对坐落于汕尾市华山大街五塘段28千米东侧处一幢违规工程建设的“小产权房”实行总体拆毁(商报于8月23日8版曾做报道)。8月28日,随着“轰”的一声大厦倒下,该处违规工程建设拆毁完。
8月22日,汕尾市综合治理“两违”办协同组织机构核心成员基层单位组织机构值班人员对坐落于汕尾市华山大街五塘段28千米东侧处一幢占地1100万平方米,建筑物面积约14850万平方米,13层单孔结构的小产权房实行总体拆毁。在实行总体拆毁前,主城区稽查部门已通过取证,认定其确实属于违规工程建设并展开违规产品销售犯罪行为。并分别于2016年6月21日,2018年8月2日两次对该违规建筑物实行停水停水及实行破坏力拆毁予以提示,汕尾市综合治理“两违”办也数次报请五塘镇上海市人民政府数次检举违规工程建设人,并对已经转卖53套并留宿的11套居民(未留宿的42套)逐个走访调查展开法律咨询和政策解释组织机构工作。11户已留宿的购房者得知原委后,已陆续迁走完。工程建设当事人也已对自己的违规工程建设、产品销售犯罪行为“提起公诉”。
由于该处建筑物地处华山大街交通干道旁,建筑物面积大,邻近居住环境密集,工程施工操作面小,拆毁组织机构工作面临诸多困难。经过数次专题讲座研讨会,汕尾市综合治理“两违”办对该处建筑物展开了风险评估并制订了工作方案拆毁方案,对邻近交通安全劝导、人员撤走及抚慰、物品迁走、建筑物的拆毁方式、关键步骤,以及后续保洁、城建园林建筑抢修组织机构工作等制订详细的组织机构工作措施。拆毁组织机构工作严格按照工程施工安全规章及采用研磨及“伐木业原理”分部分展开工程施工,至8月28日圆满完成了该处违规建筑物的总体拆毁任务。
下一步,汕尾市将继续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区委、城建府综合治理违规工业用地违规工程建设组织机构工作要求,大力加强宣传、巡视和拆毁力度,钟兴打胜仗、敢啃拦路虎的组织机构工作原则,打好“两违”综合治理持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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