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馨科技(002514)(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江苏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808房产网    2023-05-28    62

原标题: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宝馨科技(002514)(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江苏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2022年,我国经济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更趋严峻复杂,稳经济政策及相应措施接续推出。随着“十四五”规划的推进以及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的构建,国家对新能源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全面指引,各主要省份相继提出新能源行业发展目标及扶持政策措施,多措并举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坚定以“新能源产业综合服务商”为核心战略定位,以“新能源+智能制造”双轮驱动为发展方针,稳步开展各项经营活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新能源业务开拓初见成效,并且对于原有业务形成正向促进。

1、智能制造行业

精密数控钣金:公司精密数控钣金业务属于传统金属加工行业,该行业已进入长期稳定发展的成熟时期,行业内部均在寻求技术革新、成本控制、建立技术壁垒,通过技术、产品、方案的创新拉动行业发展,同时需要拉动生产力潜力、扩充生产产能、占领市场份额、建立品牌优势,实现在当前环境下稳定发展,积极突破。公司在精密数控钣金行业夯实基础,树立口碑,维护老客户群体的同时,积极开发新客户群体,同时深挖生产潜力,扩充生产产能,完善生产工艺,提升产品质量,降本增效,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中树立品牌优势。

智能装备制造:公司智能装备制造业务属于自动化装备装配制造行业,根据国家“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要求立足制造本质,以工艺、装备为核心,以数据为基础,依托供应链、产业集群等载体,构建动态优化、安全高效的智能制造系统。公司将紧跟国家发展规划,夯实智能装备制造基础,提高智能化、自动化、信息化能力,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智能装备解决方案,从开发、设计、生产、安装、调试、投产提供全线服务。在提供智能装备设施的同时,提供配套的工程、技术、信息化服务。装备制造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产业,应用于不同制造领域的装备将根据产业发展的变化呈现出周期性特点,公司装备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储能、充/换电产品及电子产品制造,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2、新能源行业

(1)光伏行业情况

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指引下,全国光伏装机需求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根据国家能源局、CPIA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光伏新增装机规模为87.41GW,截至2022年底累计并网容量为392.04GW,呈持续增长态势。随着光伏行业上游硅料及其他相关原材料的产能释放和市场调节,硅料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回落并逐步保持平稳状态,高效电池新技术逐步实现产业化,推动光伏产品实现进一步的降本增效,从而刺激了光伏产业的下游光伏电站的安装、销售。预计未来的光伏装机容量将会有较大的增长空间和装机速率提升,市场从而进一步提升对优质光伏产品的需求。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优化发展方式、促进存储消纳、坚持创新驱动、健全体制机制、坚持开放融入”五大举措,重点针对产业链中存在的关键问题开展研究和突破。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将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中发挥重要作用。

光伏电池历经多年发展和技术迭代,随着PERC技术的不断成熟,P型单晶电池的转化效率已经接近PERC电池效率的极限。为了实现光伏产品进一步降本增效的目标,新一代光伏电池技术的应用已成为市场选择的趋势。HJT(Heterojunction with intrinsic Thin-layer,本征薄层异质结电池,简称“异质结电池”)作为光伏电池领域新一代技术代表,具有更好的光电转化效率和双面率、较优的温度系数、更易实现硅片薄片化、更短的生产工序、较好的稳定性等优势。经过数年的发展,HJT生产工艺和配套产业链逐步成熟,已进入量产化阶段。更高的光电转化效率和更低的制造成本始终是光伏电池发展的重要课题,而光伏电池技术是影响光伏产品光电转化效率的核心环节。钙钛矿太阳能电池(PSCs,perovskite solar cells,简称“钙钛矿电池”)作为第三代太阳能电池,具备比晶硅电池更高的光电转化效率潜力、更大的规模化降本空间、更好的叠层材料属性等优势,使其成为未来下一代光伏电池的主要技术路径之一,钙钛矿/晶硅叠层太阳能电池有望率先引领晶硅太阳能电池的迭代升级。钙钛矿与HJT的物理结构适配、生产工艺相似、开路电压高,使二者相结合的钙钛矿/异质结叠层太阳能电池具有在光电转化效率、叠层工艺优化、度电成本降低和窄带隙底电池的稳定性等方面的相对优势。因此,钙钛矿/异质结叠层太阳能电池正逐步成为未来高效光伏电池研究和产业化应用的主要方向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已在蚌埠市怀远县投建2GW光伏异质结电池及组件产线,计划于2023年投产。截至目前,公司2022年在连云港市投建的500MW光伏组件产线已投产。同时,公司已与张春福、朱卫东教授团队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推动钙钛矿/异质结叠层太阳能电池的研发、产业化研究及商业解决方案落地。

(2)火电灵活性调峰行业情况

随着“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全面推进,未来国内绿色能源比例将大幅上升,绿电上网消纳需求将进一步增加。近年,国家多部委出台多项法律法规以保证政策稳定性与延续性,完善行业规划、补贴确权、消纳保障等多方面机制,保证行业实现向平价市场顺利过渡和健康持续发展。在落实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之际,实现我国能源结构转型过程中,火电灵活性调峰可作为绿电上网消纳的前端服务业务之一。公司火电灵活性调峰业务主要针对北方热电联产机组在采暖季提供电网调峰辅助服务,调峰业务一般集中在供暖季期间。公司在稳定运营当前调峰项目的同时,深挖项目潜力,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品牌影响力。

(3)充换电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显示,2022年我国新能源车产销分别完成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9%和93.4%,连续8年保持全球第一。根据公安部统计,2022新能源车保有量达1,310万辆。新能源车的增长率和渗透率持续提升,新能源车的发展需要配套基础设施协同,作为能源产业链的终端环节,充换电是能源布局中重要的一环。近年,在新能源车充换电领域,国家支持政策频出。2022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围绕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提升城乡地区充换电保障能力、加强车网互动等新技术研发应用、加强充电设施运维和网络服务、做好配套电网建设与供电服务、加强质量和安全监管、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等七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意见,提出到“十四五”末,我国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能够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2022年3月2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提出,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0%左右,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全面推动车桩协同发展,推进电动汽车与智能电网间的能量和信息双向互动,开展光、储、充、换相结合的新型充换电场站试点示范。快速增长的新能源汽车拉动了充电桩的建设需求。

换电作为新能源汽车另一种补能模式,相较于充电桩有着补能效率高、车电分离降低购车成本等优势,适用于商用车的电动化推广。2021年10月底,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2022年,各地相继出台政策,支持换电发展,加大对换电站建设的力度,截至2022年末,全国换电站保有量已超1,800座。在商用车中,重卡因车辆负荷大、补能效率要求高、路线固定,适合应用换电模式。封闭作业、短倒运输、干线运输是较适合换电重卡的场景,商业路径逐步被市场验证。根据终端上牌数据显示,2022年新能源重卡累计销售25,151辆,同比增长140.7%。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宝馨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已成立,充电桩设备、重卡换电设备、车载换电仓总成等产品产线已全面投产,并已逐步应用于公司与地方平台公司合作的新能源汽车补能网络建设项目中。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根据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31号)核准,向特定对象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00.0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已于2022年8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5,403.4264万股增加至72,003.4264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5,403.4264万元人民币增加至72,003.4264万元人民币。公司已于2022年9月19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22年9月21日披露了《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该事项已实施完毕。

2、对外投资建设光伏异质结电池及组件项目

公司分别于2022年5月27日、2022年6月28日、2022年7月1日披露了《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合同暨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关于拟签署项目股权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为贯彻新能源发展战略,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尤其是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领域,基于战略发展的需要,经友好协商,公司与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人民政府就打造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项目签署了《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项目投资合同》(以下简称“项目投资合同”),共同推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该项目为基础大力发展新能源及高端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建设2GW高效异质结光伏电池及组件项目。根据项目投资合同的约定,公司就项目合作事宜与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平台公司安徽大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大禹”)签订了《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项目股权投资协议》,公司与安徽大禹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安徽大禹认缴30,000万元,占股30%,公司认缴70,000万元,占股70%。项目公司(安徽宝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6月29日完成设立登记,目前该项目正常推进中。

3、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

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11月5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11月4日期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对应的证券账户“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方式累计购买公司股票2,25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37%,成交金额合计23,742,995.57元(不含交易费用),成交均价10.512元/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认购份额不超过12,000万份,实际认购份额2,374.30万份,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均为员工自有或自筹资金,包括公司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合法方式。

截至2022年11月4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18个月,自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时起算。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鉴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18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2021年11月5日)起算,存续期届满日为2023年5月4日;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本员工持股计划时(2022年11月4日)起算,至2023年11月3日锁定期满。为保障全体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存

4、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的事项

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包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两部分。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权益总计为1,555.1528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72,003.4264万股的2.16%。其中,首次授予的权益为1,255.1528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72,003.4264万股的1.7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80.71%;预留授予的权益为300.0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72,003.4264万股的0.42%,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19.2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31日披露的《宝馨科技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5、关于与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张春福教授、朱卫东副教授团队及安徽大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开发钙钛矿/异质结叠层太阳能电池项目

公司于2022年9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公司基于战略发展的需要,经友好协商,与张春福教授、朱卫东副教授、安徽大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就“钙钛矿/异质结叠层太阳能电池”产业化技术开发及产品推广达成合作意向,签署《项目投资合作协议》及成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负责开展钙钛矿/异质结叠层太阳能电池技术的研发、产业化技术研究以及商业化解决方案推广,并将相应技术应用于公司异质结电池项目。合资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拟定为5,5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拟出资2,000万元,占该合资公司股份的36.3637%。根据《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公司就项目合作事宜与合作方及相关合作方设立的合伙企业陕西鼎峰汇智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项目投资协议》,合资公司西安宝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2月2日完成设立登记。

6、关于对外投资鄂托克旗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项目

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4日、2022年11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为贯彻“新能源+智能制造”双轮驱动的发展方针,推动“光、储、充/换”业务落地,进一步扩大公司在高效异质结光伏电池产业链的布局。经协议各方友好协商,公司拟与鄂托克旗人民政府及鄂托克经济开发区(以下统称“合作方”)签署《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项目投资协议”),共同推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该项目为基础大力发展新能源光伏产业。鄂托克旗人民政府、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将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产业扶持、政策优惠等支持。项目投资总额为18.60亿元人民币,拟建设2GW薄片化切片生产线、2GW光伏异质结电池、2GW光伏异质结组件项目,项目建设期限为2023年4月至2024年4月。根据项目投资协议的约定,公司就项目合作事宜与合作方指定的平台公司鄂托克旗诚园绿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鄂托克旗诚园绿能”)签署了《新能源高端智能制造项目股权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项目股权投资协”), 项目公司内蒙古宝馨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2月15日完成设立登记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被担保人: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馨科技”)及下属子公司(下属子公司包括全资、控股、参股公司,下同);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

3、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4、公司拟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下属子公司提供2.70亿元的担保额度,截至目前,担保余额0.9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13%;

5、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合计5.3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53%;

6、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公司参股公司,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2023年3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信额度预计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计划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35亿元的授信额度,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的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1、授信额度预计情况

(1)公司授信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2)下属子公司授信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2、授信额度期限

上述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

3、关于授信额度项下具体授信业务审批的授权

上述授信额度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内保外贷、内保直贷、融资租赁(仅限于非资产转移性业务)等授信业务,具体的业务品种、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最终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为准。

授信额度使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达到规定披露标准的,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授信事项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在年度授信计划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所属全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在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的附属全资下属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附属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之间对授信额度进行调剂使用。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前述核定授信额度内,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决定授信方式、授信金额并签署授信协议等相关文件。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授信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授信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的情况除外)。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因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预计发生不超过人民币64.85亿元的担保。涉及的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及定金等,担保内容包括综合授信额度、贷款、保函、承兑汇票、票据池、融资租赁等,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担保、下属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以及下属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具体条款以公司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1、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说明:1、内蒙古宝馨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池州市绿能宝馨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成立于2022年12月15日、2023年1月17日,目前尚在投资建设中,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为0%。安徽明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于2022年12月新收购的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无经营活动,未建账套,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为0%。

2、本议案中金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如存在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2、担保额度期限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事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前期已审议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自动失效。

3、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中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将要求非全资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

如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确需提供超出出资比例担保的,被担保企业的其他股东需按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并按其出资比例承担相应资金风险或连带责任。若无法按照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则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担保额度项下具体担保业务审批的授权

本次担保事项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在年度担保计划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所属全部全资、控股及参股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非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参股公司)的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在最近一年或一期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的附属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附属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之间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在最近一年或一期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的附属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的附属全资下属公司及控股下属公司)之间对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对于参股公司的额度不与全资和控股子公司调剂使用。

担保额度使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达到规定披露标准的,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前述核定担保额度内,根据具体的融资情况决定担保方式、担保金额并签署担保协议等相关文件。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或变更额度、无法按照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况除外)。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72003.4264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01年10月08日

(3)法定代表人:王思淇

(4)住所:泰州市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兴河北路35号

(5)经营范围:医疗器械钣金件、各种精密钣金结构件、充电桩、智能消费设备、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环保设备、能源设备、轨道交通设备、运输设备、自动化设备及其相关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电气柜、电源柜等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各种控制软件的研发、销售;电锅炉、电子专用材料的销售;热力生产和销售(学校、医院、商业体、住宅小区等小规模);厂房及设备的租赁;机电工程施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外资比例小于25%)

(6)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经查询,宝馨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2、苏州宝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宝馨”)

(1)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05年04月08日

(3)法定代表人:王思淇

(4)住所:苏州高新区石阳路17号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印刷专用设备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金属切削机床制造;橡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液力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制造;固体废弃物检测仪器仪表制造;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生态环境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安防设备制造;交通安全、管制专用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苏州宝馨100%股权,苏州宝馨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经查询,苏州宝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3、厦门宝麦克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宝麦克斯”)

(1)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09年06月26日

(3)法定代表人:生敏

(4)住所:厦门火炬高新区同翔高新城布塘中路16-1号(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模具销售;模具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厦门宝麦克斯100%股权,厦门宝麦克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经查询,厦门宝麦克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4、安徽宝馨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宝馨”)

(1)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21年08月16日

(3)法定代表人:张志勇

(4)住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朝阳南路1311号蚌山区智能终端产业园5号楼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金属结构制造;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安徽宝馨100%股权,安徽宝馨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经查询,安徽宝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5、安徽宝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宝馨新能源”)

(1)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21年11月17日

(3)法定代表人:丁厚利

(4)住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朝阳南路1311号蚌埠(苏州)低碳智能产业园区内5号楼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蓄电池租赁;电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气设备销售;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特种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宝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宝馨新能源”)持有安徽宝馨新能源100%股权,安徽宝馨新能源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经查询,安徽宝馨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6、安徽宝馨光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宝馨光能”)

(1)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22年6月29日

(3)法定代表人:王思淇

(4)住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15-21号经投大厦8楼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安徽宝馨光能70%股权,安徽宝馨光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经查询,安徽宝馨光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7、连云港宝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宝馨”)

(1)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22年7月21日

(3)法定代表人:徐华新

(4)住所: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灌南县经济开发区佛山路11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连云港宝馨100%股权,连云港宝馨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经查询,连云港宝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8、江苏宝馨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馨智慧能源”)

(1)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22年9月16日

(3)法定代表人:安建利

(4)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民智路3号证大喜玛拉雅商业中心A地块N幢9层906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蓄电池租赁;电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气设备销售;软件销售;合同能源管理;特种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宝馨智慧能源100%股权,宝馨智慧能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经查询,宝馨智慧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9、江苏宝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注册资本:501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17年06月14日

(3)法定代表人:安建利

(4)住所:南京市建邺区贤坤路1号

(5)经营范围:信息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数据处理;锅炉设备销售、安装、维修;电力工程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环保设备的研发、生产(限分支机构)、销售;环保设备的租赁;机电工程设计、施工;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企业管理咨询;节能技术研发、技术咨询;供热工程的技术服务及工程管理;市场调研;计算机软硬件研发、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日用百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蓄电池租赁;电池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限分支机构经营: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江苏宝馨新能源100%股权,江苏宝馨新能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经查询,江苏宝馨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10、安徽明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明硕”)

(1)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18年01月12日

(3)法定代表人:刘乐乐

(4)住所: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龙湖路3#306室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储能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建筑材料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电池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软件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安徽明硕100%股权,安徽明硕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安徽明硕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于2022年12月新收购的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无经营活动,未建账套,无最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

经查询,安徽明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11、南京友智慧网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网电力”)

(1)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19年11月07日

(3)法定代表人:安建利

(4)住所:南京市雨花台区民智路3号喜玛拉雅商业中心A地块N幢9层901室

(5)经营范围:电力技术研发;电力设备销售;环保技术、节能技术、信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境保护监测;自动化设备及配件研发、销售及售后服务;节能设备、环保设备的研发、销售、租赁;软件开发、销售、技术咨询;场地租赁;充电桩、输配电及控制设备、智能设备、通信设备、电子设备、交通设施研发、销售;机械设备加工、销售;锅炉设备、仪器仪表、建材、五金、机电产品销售;机电工程设计、施工;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宝馨智慧能源持有慧网电力65%股权,慧网电力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公司于2022年11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其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宝馨智慧能源与慧网电力、长峡电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收购长峡电能持有的慧网电力35%股权。目前收购尚在进展中,本次收购完成后,江苏宝馨智慧能源将持有慧网电力100%股权,慧网电力将变更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经查询,慧网电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12、内蒙古宝馨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宝馨”)

(1)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22年12月15日

(3)法定代表人:王思淇

(4)住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镇迎宾大道东泰祥国际商住小区泰发祥大厦8楼818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节能管理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内蒙古宝馨80%股权,内蒙古宝馨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7)内蒙古宝馨于2022年12月15日成立,无最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

经查询,内蒙古宝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13、淮北交控宝馨绿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北宝馨新能源”)

(1)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22年07月07日

(3)法定代表人:徐志远

(4)住所: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区青龙山产业园陶博路18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蓄电池租赁;电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气设备销售;软件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宝馨新能源持有淮北宝馨新能源50%股权,淮北宝馨新能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淮北宝馨新能源的实际控制人为淮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7)最近一年的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经查询,淮北宝馨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14、池州市绿能宝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池州绿能宝馨”)

(1)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2)成立日期:2023年1月17日

(3)法定代表人:笪扬

(4)住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池阳路2号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储能技术服务;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蓄电池租赁;电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气设备销售;软件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宝馨新能源持有池州绿能宝馨49%股权,池州市绿能宝馨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参股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

池州绿能宝馨的实际控制人为池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7)池州绿能宝馨于2023年1月17日成立,无最近一年相关财务数据。

经查询,池州绿能宝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的担保事项为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担保方及被担保的公司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在预计担保额度内,按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期限签署具体担保协议。公司将严格审批担保合同,控制担保风险。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充分考虑了公司以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是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在对公司及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公司对上述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上述参股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宝馨新能源在安徽省淮北市及池州市整市推进新能源领域业务拓展的重要产业布局,主要业务方向为淮北市及池州市公共交通及公共区域的充换电站投资及运营,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淮北宝馨新能源及池州宝馨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参股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被担保对象资信状况良好,未来具备一定的偿还债务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在实施过程中,公司将积极加强与淮北宝馨新能源及池州宝馨的沟通,及时了解其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等,以有效规避担保风险和保障公司利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中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将要求非全资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担保。

如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确需提供超出出资比例担保的,被担保企业的其他股东需按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并按其出资比例承担相应资金风险或连带责任。若无法按照出资比例提供担保或反担保,则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额度审议通过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审批的担保总额度64.85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67.19%;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5.32亿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6.53%;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参股公司审批的担保目前尚未实际发生,担保总余额为0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

(下转B8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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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摘要 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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