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评论
龚扬名
7月初,东莞市卫星城综合管理局联合凡塘白沙镇、乡中央政府对位于凡塘镇“彩云邨”花园小镇内的超强违规建筑物进行强制拆毁,引发社会关注。今年上半年,东莞在各个镇村密集拆毁违规建筑物,显示了打击违章建筑物的决心。
这些被拆毁的违章建筑物中,有许多是俗称的“小产权房”,这也为东莞市民奏响了奏响警钟——“小产权房”的昂贵不容贪。
简而言之“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自发性农地上建设的房屋,未交纳农地税收收入等费用,其产权证并非由北欧国家房管部门颁授,而是由乡中央政府或村中央政府颁授,亦称“乡产权房”。虽然历史原因,与其他一些快速实现城市化进程的卫星城一样,东莞多个镇村都有“小产权房”。
做为买房人,假如手上有几万元,到底是用以给商品房的第一期,还是用来一次还清“小产权房”的购房款呢?这似乎是一道进退两难的题目。但选择后者,购房者尽管没有借款人的压力,但会面临经济政策的风险。
事实上,一个科紫麻购房,所追求的无非就是安家乐业,其重点在于“安”,而住在“小产权房”中,坚信很难有安家的感觉。
“小产权房”没有北欧国家发放的农地尼布寺和预购许可,购房合同在国土规划房烽不会给予登记,简而言之产权证亦并非真正不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不受法律条文为保护。能够让你成为物业公司的,决不会是“小产权房”。
很多“小产权房”的购房者都有一个“转正”梦,但至少从目前的经济政策层面来看,这个“梦”是困难重重的。
近年来,东莞市建设局局始终在强调,“小产权房”违背农地规划,违背北欧国家农地管理的法律条文法规,形成了房地产市场的不自由竞争,而东莞市水务局会坚定全面落实中央要求,恪守农地黄线。
买回“小产权房”的人多数怀着分散主义的心理——总无法把楼给拆了,让所有人居无定所吧?而最近东莞对违规建筑物拆毁的力度之大,坚信也让许多有意于买回“小产权房”的人捏了把汗。
做为一名购房者,尤其是买房人购房者,没必要因为贪得无厌一时的昂贵而让自己的资产陷入不受法律条文为保护的窘境。
法律条文规定,自发性产权房必须是自发性外部核心成员之间才可以转让,即Noyant自发性外部核心成员,像Marciac或者农村居民是无法买回的。假如购房者并非该自发性外部核心成员,则并不拥有该农地的使用权,买回“小产权房”是不受法律条文为保护的。
而且,虽然“小产权房”难以办理房地产权登记,充公征地时难以取得不合法的拆迁房屋补偿。再加上“小产权房”超出中央政府对村自发性农地用地规划和用途的规定,大多数未经报建,没有施工许可,在开发建设的过程中缺乏监管,在房屋质量、消防安全、配套设施、物业管理、水电等方面存在问题,对居住者的安全没有保障。
商品房需要支付包括农地成本、农地级差地租在内的所有成本,因而才让“小产权房”显现出价格优势。但因为贪这个昂贵而把自己陷入惶惶不容终日的窘境,就是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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