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铭看看发布首页(小铭切瓜丨ChatGPT数据源是否会侵犯知识产权?AI生成作品版权归谁?)

808房产网    2023-05-24    70

云南新浪网本报记者 蒋京洲 张庭铭

10年前,闲聊机器还被讥讽为“人工弱智”,与网友叽里呱啦地展开着无关紧要的闲谈。如今,面对能提问“鸡兔同笼”、编写工作计划、语句并行流利地的ChatGPT,已有观点认为,聚合式AI的下层控制技术和产业生态已经形成了全新格局。

2023年初,ChatGPT突然爆红,让人工智能这个概念得以快速且风格化地普及。“对话”这一更为简单的可视化模式,让更多人体会到AI控制技术的迅猛发展。而再者,也有不少制作者们联手起来对此类AI展开杯葛。2022月底,部份绘师在网络上联手杯葛油画AI,宣称其采用了他们的版权经典作品展开体能训练而未获得授权;近期红极一时的ChatGPT,开发人员虽然宣称采用开放源码集展开体能训练,但其科学知识产权合规仍然受到部份关注者的质疑。

像ChatGPT一样的内容聚合式AI与否存有科学知识产权的侵权风险?

AI聚合经典作品的版权归属该该不该?

这是三个很有意思也很有意义的问题。2月11日,云南新浪网本报记者邀请到了成都客货运输中院研究所副主任廖宇羿和云南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党工委主任曾文忠一起来探讨聚合式AI背后的科学知识产权争论。

小铭看看发布首页(小铭切瓜丨ChatGPT数据源是否会侵犯知识产权?AI生成作品版权归谁?)

借助原有金属材料展开AI体能训练,是“科学合理采用”还是“侵害版权”?

可能存有侵权,但要依照详细情况展开判断

依照OpenAI(ChatGPT开发公司)官方网站的叙述,其对ChatGPT体能训练主要源自三个方面:一方面是镜像大量的记忆术来体能训练模型,再者是基于人类文明意见反馈的强化自学。

浅显地讲,在第一个操作过程中,AI的自学操作过程近似于“读书”,开发人员向AI的自学复本投放片断,让其自主阅读自学不断成长。第二个操作过程则类似“沟通”,即AI在与人类文明展开交流的操作过程中依照对方的意见反馈展开自学,从而让他们的提问更为符合人类文明“预期”。

在镜像记忆术展开体能训练的操作过程中,ChatGPT官方称他们对其体能训练所采用的金属材料源自开放源码库,但仍有分析人士认为,在天量的文档挖掘和采用操作过程中,难免有版权经典作品被“误杀”进而构成侵权。

2022月底,就有其他产品种类的聚合式AI引起过相关争论。以AI油画工具Mimic为例,用户只需要输入画面的叙述信息, AI即可聚合对应的图像,甚至可以仿效该位指定绘师的风格展开创作。在词曲创作领域,对AI声音合成引擎提供足够的特定rap样品,AI就可以仿效他人的声线而声乐。

借助原有金属材料展开AI体能训练,是“科学合理采用”还是“侵害版权”?

在成都客货运输中院研究所副主任廖宇羿看来,从风险角度来说,AI自学的操作过程确实存有侵害科学知识产权的可能性,但落实到诉讼案件中,则需要依照AI体能训练片断的类型、片断表现方式、AI软件采用场景等详细情况来判断与否应承担责任、如何承担责任。

云南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党工委主任曾文忠认为,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未经著作权人授权采用其经典作品体能训练AI,与否有侵害他人科学知识产权的风险则要取决于该控制技术产品的用途及目的。

曾文忠解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科学合理采用他人经典作品而不构成侵权的十三种情形,如果仅出于研究目的展开研发、体能训练,则可以适用该科学合理采用情形,而若相反,例如基于商用目的、为研发者带来了直接的商业效益,则无法适用该科学合理采用情形。

AI聚合经典作品的版权归属该该不该?

一般来说AI不能成为所有者,其余情况要看相关约定

自聚合式AI诞生之日起,关于AI聚合内容的科学知识产权归属问题讨论便从未停止。

2017年5月,微软(亚洲)互联网工程院推出的人工智慧系统“微软小冰”出版了个人诗集。“小冰”写诗,版权该不该的问题一度成为焦点。同年7月,微软(亚洲)互联网工程院宣布小冰放弃创作版权,让这一问题的讨论帷幕暂落。

随着ChatGPT爆红,再度引发了公众对于这一问题的讨论和关注。

“AI聚合内

AI与否能成为其经典作品科学知识产权的拥有者?曾文忠告诉本报记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主体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他认为,这三类都是自然人个体或者集合,是具有精神、意识、智慧的权利主体,而AI不属于上述范畴,是权利的客体。因此,AI本身没有主体资格,自然也就无法成为权利的拥有者。

基于上述讨论,AI生成经典作品的版权归属应当如何划定?

廖宇羿认为,权利归属问题主要判断逻辑就是谁创作该不该,或者说谁贡献的智力成果多该不该。而如果用户和软件开发平台有相应的权属约定,且这种约定合法有效的情况下,经典作品权属会出现平台、软件开发商的情形。

曾文忠以工具和采用者的关系类比,认为AI聚合经典作品的科学知识产权应当属于采用者。他举例说道,某人采用一款软件制作了一部视频,软件的开发人员是软件本身的著作权人,视频的作者则是软件的采用者,拥有对产出的视频的科学知识产权。相似地,AI工具所聚合的内容的科学知识产权自然应归属于工具的采用者。

具备所有权的情况下,OpenAI就会将其在输出内容中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利益转让给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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