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学位申请流程(深圳家长注意!各区发布2021学位申请提醒,赶紧来看看!)

808房产网    2023-05-17    78

转眼就三月了

家里有小朋友准备升学的看过来

最近深圳各区教育局陆续发布了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的相关提醒

福田区

01

深圳学位申请流程(深圳家长注意!各区发布2021学位申请提醒,赶紧来看看!)

关于2021年使用居住信息

登记申请入学的说明

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住宅类房屋。租户须按照《福田区教育局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报名的温馨提示》的要求,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含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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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教育局关于

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报名的温馨提示

为顺利开展2020年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方便学生家长疫情期间进行网上报名和申请学位,我局出台了相应的便民惠民措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便民惠民措施

1、新生报名“零接触、云审核”

为减少人员聚集,提高便民服务效率,2020年福田区义务教育新生报名取消“到校初验”环节,家长只需在网上报名并将相关证件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由学校进行网上初验后,送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

2、延期办理相关手续

2020年福田区新生秋季入学需要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的社区网格中心登记居住信息,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办理的,可在网上预报名开始前办理。2021年福田区新生秋季入学需要办理的租赁凭证和网格登记居住信息的截止日期由“2020年4月30日”暂时延期至“2020年9月30日”(含当日),如有需要,后期将视疫情防控需要再作调整。

3、增加公办学位供给

2020年秋季开学前,我区将有一批高科技预制学校交付使用,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主要接收部分符合我区入学条件但积分较低、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学生,缓解部分片区学位紧张状况。

二、“同分规则”解读

新生录取时在积分相同的情况下,采用同分规则:

1、积分相同的,户籍优先,按照福田户籍、深圳其他区户籍、非深户籍顺序依次录取;

2、积分、户籍相同的,购房类优先于租房类;

3、积分、户籍、住房类型相同的,居住时间长的优先;

4、积分、户籍、住房类型、居住时间相同的,监护人一方在深连续累计缴纳社保时间长的优先。

网上预报名时,须同时提供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在社区网格中心办理的《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产权人出具的《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

如申请人入读福田辖区公办学校,将根据登记的房屋信息进行学位申请房锁定。

网上预报名时,须同时提供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在社区网格中心办理的《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产权人出具的《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

如申请人入读福田辖区公办学校,将根据登记的房屋信息进行学位申请房锁定。

02

小升初直升学校试行网上申请“云审核”

福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试行自愿直升政策。就读于福田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对口直升学校的小学毕业生,既可选择直升初中学校,也可按照实际居住的学位申请房所属地段对应的学校申请初中学位

1、2021年选择直升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学生,须在当年网上预报名前备齐报名资料进行网上申请,并将报名资料上传至报名系统,审核合格后直升对应的初中学校

2、不选择直升初中学校的小学毕业学生,按照实际居住的学位申请房所属地段对应的学校申请初中学位

03

2021年学位申请相对集中片区预测

2020年,福田区全力扩大优质教育供给,高效推进“双十工程”,10所高科技预制学校全面交付使用并由优质学校承办,高质量新建改扩建19所中小学,新增优质学位2万个

2021年福田区学位供给总体能够满足符合我区入学条件适龄儿童的需求,但个别片区学位申请相对集中的情况仍然存在,部分学生可能被统筹调剂

预计小一学位申请相对集中片区:福田南、园岭、荔园、百花、梅林、石厦、新洲、香蜜湖等片区

预计初一学位申请相对集中片区:福田南、园岭、上步、莲花、石厦、景田、香蜜湖等片区

04

关于2021年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

公办学校招生计划的说明

依据市区事权划分,福田辖区内市教育局直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按照市教育局下达通知执行

2021年福田区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班级数原则上与当年毕业班级数相同;对于2021年有改扩建工程学校,招生班级数以当年网上预报名前学校公布为准;高科技预制学校用于接收统筹调剂符合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读条件的学生,其招生班级数视福田区当年报名情况而定。按照《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粤教基〔2013〕17号)要求,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班,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班。

具体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学校在招生报名前对外发布。

南山区

2021年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入学报名工作即将如约开始,为方便广大家长顺利开展入学报名准备工作,特将相关问题明确如下:

01

学位申请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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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入学材料的说明

查询住房学位锁定情况。若已锁定,则不能用于申请我区公办学校学位。

特别提醒:申请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的住房材料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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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入伙的住房:持有《购房合同》且入伙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含)之前的,可以申请该房产所在学区的学位,2021年8月31日后入伙的房产,不具备房屋所处学区的学位申请资格,该类申请人应按现居住地申请,待楼盘入伙后,按转学插班政策办理

2、已入伙的住房:购房时间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日期为准。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仅限于一手新房购房的情况)。

3、凡祖父母(外祖父母)购房,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与购房者在同一个户口簿上时,按 “购房”类填写;户口不在同一个户口簿,但能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的,按“租房”类填写以上两种情况均需要提供由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4、不能以购买或租赁的厂房、写字楼、酒店、商铺、临时建筑、公共设施配套建筑申请学位。

5、购合法集资房及自建房的,应提供合法产权证明,尚未办理好产权证明的集资房及自建房,若能提供街道查违办或社区工作站的相关证明及购房发票等材料,即可按“购合法集资房、自建房”填写,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产权证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购合法集资房、自建房”。租住政府周转房的填表时选择此项后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居住信息证明

6、购买单位自建房的,应提供单位内部购买合同、水电费发票、单位出具房屋使用证明,按“购单位自建房”填写,网上填写时,无需填写“产权证号”,系统将默认为“购买单位自建房”。

7、根据《南山区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有效截止日期推迟的公告》对于出证日期的要求,非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提供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签订且合同有效期至少延续至2021年12月31日(含)后。凡提供租赁凭证申请入学,将按照南山区住房学位锁定相关政策进行锁定。租赁凭证签订日期(签发日期)与起租日期不相符时,以签订日期(签发日期)为准。

8、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公办学位,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截至2021年4月30日,在其所申请学校学区内连续登记满9个月以上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且有效期到2021年12月31日(含)之后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合同。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非深户籍学位申请人不具备2021年申请公办学校学位资格;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将由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区范围内统筹解决。

9、在单位集体宿舍居住者,提供单位购买此房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者单

10、申请人为深圳户籍租房,提供本人及父母在深圳的无房证明(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将给予加分。

11、学区内一套住房只能供一户家庭在一个学制内(小学六年、初中三年)用以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一次,不能重复用于申请学位。如果学位申请人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的房屋申请学位,则该房屋当年只能用于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一个子女家庭申请学位。锁定期内的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同一对夫妇有多个子女申请学位的不受此锁定限制。

(二)计划生育材料申请人父母须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登记、核对计划生育信息,计生审核以家庭为单位。

(三)《深圳市社会保障卡》材料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需提供父母(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电脑号和《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参加社会保险险种必须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温馨提醒

2、不建议到学位紧张的学区内临时购房或者租房申请学位

罗湖区

根据《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关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试行积分入学办法的指导意见》(深教〔2013〕100号)和《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25号)等政策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01

租住特殊房产使用居住信息

登记证明申请学位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适龄儿童家长租房居住的,申请学位需提供市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租赁凭证

由于租赁管理部门已于2019年5月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因此,2019年5月以后租住特殊房产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父母,可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内地居民采集表》)和相关租房佐证材料作为租房证明材料申请学位。具体要求明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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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学位的适用对象和要求

1、只适用于申请儿童父母在本市没有自有住宅类房屋,租住在租赁管理部门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的特殊住宅类房屋(如自建房、军产房等)和单位宿舍,且一套住房只有一户登记,并在该住房实际居住

2、申请学位的房屋必须未被学位锁定。如申请人成功入读公办学校,将根据申请人父母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对该房屋实行学位锁定。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在已被锁定的房屋,则无法申请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罗湖户籍实际居住的统筹处理)。

(二)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父母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学位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1、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证明(截至2021年6月30日),且一年内居住信息登记证明该住址为唯一住址。

2、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根据《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出租人产权证明、身份证明(非深户还需提供居住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的房屋地址、签订日期应与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地址、时间一致,且租期至2021年12月31日(含)之后。

3、图,按申请学位时间往前倒算)。

4、父母(监护人)在深圳市没有住宅房产的查询记录(即无房证明)

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作为住房证明,但不能同时提供上述材料的学位申请人不具备2021年申请公办学校学位资格,罗湖户籍学位申请人在该房屋实际居住的将由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非罗湖户籍符合“两个满一年”的可参加民办学校统筹招生。

(三)对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真实性的要求

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居住信息是申请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的必要条件,是就近入学的依据,也是学位申请人父母应尽的义务。学位申请人父母对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受理申请后,除了联网信息比对,学校也将联虚假居住信息材料申请学位,教育行政部门将立即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的公办学校学位申请资格;涉及利用虚假居住信息申请学位的将报告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如已入读公办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将对涉及学生及学籍另作统筹处理。

(四)2021年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入学的特别说明

由于疫情原因,2021年在我区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公办学位的家庭,最迟可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办理居住信息登记证明(2022年申请学位恢复为2021年4月30日以前登记),并提供与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地址一致且有效期至入学当年12月31日(含)之后的租房合同(附租金支付凭证)作为申请地段学位的依据。使用居住信息登记证明申请学位不积分。

02

公办学校根据学位数量按积分高低录取

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2020年我区通过兴建高科技预制学校,大幅增加了学位供应。但由于适龄儿童逐年大幅增加,小学、初中公办学位仍然有一定缺口,在按照学位数量和积分高低排位录取的情况下,小学、初中均有部分积分靠后的非深户籍适龄儿童被录取到民办学校就读

/积分大致排位,类别/积分靠后的适龄儿童做好到民办学校或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准备。

宝安区

01

申请学位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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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其他重要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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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住房材料的要求和时限:宝安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自2018年起全部实行了学位房制度,2021年秋季及以后将继续实行学位房制度,申请宝安区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的所有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学生(含港澳台籍学生)都必须提供父母的住房材料。

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对夫妇的一个或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实行学位房制度的所有学校使用过的房屋信息被锁定,学生在读期间(小学6年、初中3年)该房屋不能再次用于申请学位

其中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及其他类特殊住房的时限要求:为保障公众健康,防止群众在短时间内聚集办理租赁类证明材料,最大程度降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交叉感染的风险,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秋季入学办理《房屋租赁凭证》要求时限至2020年的8月31日。即:2021年秋季入学的,在2020年的8月31日(含当日)前办理出证即可。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2021年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

2022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须入学前一年的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办理时间以登记(备案)盖章时间为准。租赁期限的终止时间,必须是入学当年的12月31日(含当日)之后。

2、关于社保参保时间:自2019年起,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须满1年。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当年4月30日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3、关于身份证办理:

图片by 摄图网

龙华区

01

学位申请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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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其他重要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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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租房材料的要求和时限

1、住宅类《房屋租赁凭证》:签发日期(盖章)必须是2020年8月31日前,截止有效日期在2021年12月31日(含当日)后,并同时提供《内地居民采集表》(父母一方),《房屋租赁凭证》和《内地居民采集表》的地址必须一致。续签办理的《房屋租赁凭证》签发日期(盖章)与旧证截止有效日期间隔不能超过30天。

2、《房屋租赁信息》:需是截止有效日期在2021年12月31日(含当日)后的《房屋租赁信息》,并同时提供《内地居民采集表》(父母一方),《房屋租赁信息》和《内地居民采集表》的地址必须一致。(注:房屋租赁信息在2019年4月30日已取消办理,如果之前办理还在有效期可按要求继续使用)

3、居住信息登记: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租户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含当日)到社区网格中心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网上预报名时,须同时提供《内地居民采集表》(父母一方)和出具房屋产权人签署的《学区房使用授权书》。

使用《内地居民采集表》,但无法提供所租房屋《学区房使用授权书》的家庭,不具备申请2021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资格,家长可关注龙华区教育局网站的有关通知,在统筹公民办学位后,民办学校如有空余学位,龙华区教育局将组织民办学校第二次招生,报名时住房材料只需提供《内地居民采集表》(父母一方),教育部门将按积分高低依次录取,直至招生计划录满为止。

(二)关于学区房锁定的说明

从2013年起,学区内同一套住房(含集体宿舍、公共租赁房)用于申请学位时,在学制期间,小学6年只允许一户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初中3年只允许一户家庭的孩子申请学位。如同一套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学位,必须是同一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招生报名系统不接受同一套住房重复申请学位。如果使用祖辈房,该房屋只能用于其一个子女的孩子申请学位。

例如:张大爷有A、B、C共3个子女,每个子女都有孙辈子女申请入学。张大爷的房子只能用于A、B、C其中一个子女的孙辈子女申请学位。

家长请仔细阅读哦

不要错过了申请时间

最后祝小朋友们都能开开心心上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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