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建议(重拳打击套利!深圳拟停建安居房,共有产权房封闭流转)

808房产网    2023-05-04    70

责任编辑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梁争誉

身心俱疲多年,深圳廉租房住房工程建设管理工作配套措施将要破冰。

1月17日,深圳市住房和工程规划局、深圳市地税局联合正式发布通知,就《深圳市廉租房住房总体规划工程建设管理工作配套措施(草案稿)》(下称“《保证房意见建议稿》”)、《深圳市公共出租住房管理工作配套措施(草案稿)》、《深圳市廉租房出租住房管理工作配套措施(征求意见建议稿)》《深圳市共计产权住房管理工作配套措施(草案稿)》(下称“《共计产权房意见建议稿》”)面向全国社会公开草案。

此次正式发布的四三份,将要面世的共计产权住房管理工作配套措施倍受消费市场关注。

依照《共计产权房意见建议稿》,自施行之日,深圳不再安排工程建设安家型货品房。此外,共计产权住房销售产品价格依照卖地时消费市场P67A的50%左右确认,提出申请者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深户、在深交纳社保满5年、无Chhatarpur住房、未在我省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5年内未在我省受让过或因离婚拆分过Chhatarpur住房等。

引发轩然大波的是共计产权住房将推行半封闭确权制度——购房人仅能面向全国具备条件的第一类受让对个人产权交易额或是提出申请全面收购。

深圳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建议(重拳打击套利!深圳拟停建安居房,共有产权房封闭流转)

这一举措被认为有力压制了投机套利策略,让保证归保证,消费市场归消费市场。

共计产权住房半封闭确权

共计产权住房是指中央政府提供政策支持,主要采用消费市场化方式工程建设筹措,限量发行配建面积、销售产品价格、使用和行政处分权利等,面向全国具备条件的居民供应,推行中央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计产权的住房。购房人产权交易额依照工程项目销售均价占消费市场P67A的比例确认,一般而言不低于50%,永古约省为中央政府产权交易额。

今年1月6日,深圳市总体规划和天然资源局正式发布的《深圳市增量住宅用地工程项目目录》特别强调,“共计产权住房对应我省主导用途为可售型专业人才住房和安家型货品房”。

也就是说,2010年面世的安家型货品房和2022年首次抄底的可售型专业人才房,其确权程序,将要有结果。

依照《共计产权房意见建议稿》,共计产权住房将推行产权半封闭确权。签定保险合同年满5年需退出的,应当向代持政府机构即市、区住房保证实施政府机构,提出申请全面收购对个人产权交易额;签定保险合同满5年的,购房人可面向全国具备条件的第一类受让对个人产权交易额或是提出申请全面收购。

图源:图虫创意设计

受让产品价格方面,年满三年全面收购的,全面收购价依照买回产品价格确认;满三年全面收购的,全面收购价计算方法为:全面收购价=买回产品价格×(1+人民银行RPO活期存款贷款利率);满三年受让的,半封闭确权的受让产品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认,通过消费市场P67A规范受让行为。

过去,深圳的廉租房住房未推行半封闭确权,购房人以极低产品价格购入,持有10年后再以消费市场价售出,获利颇丰,由此导致的权力寻租、滋生腐败,让廉租房住房备受诟病。

以深圳知名经济适用房侨香村为例。2022年年初,侨香村限售期满,这个当年基准售价为8922元/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如今的交易产品价格已突破10万元/平方米。

此次正式发布的《共计产权房意见建议稿》,明确了共计产权住房将推行严格的确权制度,被认为能够遏制投机套利策略。

一名央企营销线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共计产权住房半封闭确权,将可售型专业人才房和安家型货品房限制在具备条件的群体之中确权,能够有效避免投资型买家抄底,“起码让那些想投资专业人才房的群体再三考虑套牢时间和获利空间。”

关于全面收购价的规定,深圳一品牌房企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回购产品价格在原价的基础上补贴了三年定存利息,和通胀速度相比,基本可以忽略不计,共计产权住房失去金融属性。

“共计产权住房供应规模庞大,也能够一定程度上平抑普通货品房产品价格,”前述人士补充道。

广东省城乡总体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从过去的可售型专业人才房和安家型货品房的经验来看,廉租房住房对消费市场的分流明显较大。“当房价上涨预期减弱,部分购房人会转向租或买廉租房住房,对货品房消费市场短期内有一个分流,稳定房价,这也是政策希望达到的目的。”

廉租房住房用地供应获倾斜

深圳的廉租房住房工程建设任务颇重。

依照深圳市住建局、深圳市发改委于2022年1月正式发布的《深圳市住房发展“十四五”总体规划》,期内,深圳总体规划工程建设筹措住房89万套(间)。其中,货品住房35万套;公共住房54万套(间),包括公共出租住房6万套(间)、廉租房出租住房40万套(间)、共计产权住房8万套。

在供应方面,深圳总体规划供应分配住房65万套(间)。其中,货品住房31万套;公共住房34万套(间),包括公共出租住房6万套(间)、廉租房出租住房20万套(间)、共计产权住房8万套。 

来源:《深圳市住房发展“十四五”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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