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评测研究】第081例
昂贵的房价一直都是不计其数家庭成员最郁闷的两件大事,房姚学甲压在不计其数家庭成员头上的一处神山。那如果透过法拍网,透过高等法院拍卖行,购得两套低产品价格的小产权的自有房呢?与否会比直接向商业机构买回类似于的小产权房更有保证呢?
拍卖行卖方:东莞市白沙山村农二南3巷52号501房屋的采用权
占地占地面积:约80万万平方米(最后占地面积以前述勘测为依据)
该物业管理为自有房,无房产证,此次拍卖行为该卖方的采用权,之后在债务人占据采用该房产前夕如遇征地征地,税金索赔归债务人大部份。
关键性事宜公布:
1、该房屋的采用权(采用权至2081年1月10日止),前夕如遇征地征地,税金索赔归债务人大部份。采用后,产生的电力电费等大部份费用由债务人分担。
2、本藏品吕普县,带家装的音频、相片是样板工程房(附注)。
3、涉约,转让后可驱离交货。
4、此卖方不限牌。
这套房子是升降机自有房,在5楼,吕普县状况。在法拍网路上有15人参予竞拍,接连压价87次,最后于27.6多万元成交量。占地占地面积为80万平方,约合万万平方产品价格为:3450元一亿五千万。这个产品价格对于东莞市的房价而言,是很昂贵的了,大体上相等于同区域内货品房的两分一的产品价格吧!
但是这两套房子有其独特性.在法拍网路上成交量,相等于竞买人是通过高等法院购得来的。高等法院相等于充当了中间人给了竞买人多一分保证。高等法院负责涉约,高等法院法拍网路上备注的:“债务人占据采用该房产前夕如遇征地征地,税金索赔归债务人大部份。”将来如果真的遇到了征收,就有了高等法院的交易记录做保证,不怕原房主耍赖。这对买方是最大的保证。而且高等法院出具的竞拍成功确认书,其效率远高于普通律师行出具的律师见证书。
如果经济允许,相信大家都会买回证件齐全的房子,但是经济条件不理想呢?如果可以选择则,那么买回这样的法拍小产权自有房,可以说是个极佳的选择了,也是个最有安全有保证的的交易,你们觉得呢?
如果换做是你们,你们会买回小产权房子居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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